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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uel Log 個人資料處理告知事項

最後更新日期:2026年10月13日

本文件為方便閱讀而提供之翻譯版本。如各版本間有任何歧異,概以義大利文版本為準。

本告知事項係依歐盟第 2016/679 號規則(以下簡稱「GDPR」)第 13 條及第 14 條之規定提供,說明 Duel Log 應用程式(以下簡稱「應用程式」)使用者之個人資料處理方式。

本告知事項亦適用於未經註冊而造訪 duellog.net 網站之人:於此情形,僅處理第 2.4 項第 c) 款所定之瀏覽之技術資料。

第 1 條 — 資料控管者

1.1 資料控管者為 IAGENCY,為未以公司形式設立之獨立開發者團體,負責開發及營運 Duel Log(以下簡稱「控管者」)。

1.2 凡與個人資料處理有關之請求,以及第 10 條所定權利之行使,使用者均得寫信至 info.duellog@gmail.com。

1.3 因不具備法定要件,控管者未指定資料保護長(DPO)。

第 2 條 — 所處理之個人資料

2.1 使用者提供之資料。控管者處理下列由使用者直接提供之資料:

a) 電子郵件地址及密碼;密碼僅由驗證服務提供者以加密形式保存,控管者無從得知;

b) 暱稱、大頭貼、背景及頭像框;

c) 牌組,及其名稱、清單、主題標籤、群組及封面;

d) 已記錄之對戰,及其日期、格式、所使用之牌組、對手、結果、時長及備註;

e) 與其他使用者間之好友關係、邀請及決鬥,以及已封鎖之使用者名單;

f) 與暱稱相連結之檢舉及意見回饋訊息。

2.2 自第三人取得之資料。使用者如透過 Google 帳號登入,控管者將自 Google 取得帳號識別碼、電子郵件地址及公開個人檔案之基本資料(姓名及圖像),惟控管者不使用該等資料;暱稱由使用者自行選擇。控管者不會取得該帳號之密碼、聯絡人或其他內容。

2.3 其他使用者輸入之資料。其他使用者得記錄其與使用者進行之對戰,並將使用者之暱稱載為對手。

2.4 使用應用程式所產生之資料。另處理下列資料:

a) 使用者開啟推播通知時,使裝置得以接收通知之技術位址及金鑰;

b) 狀態(線上或對戰中),使用者之好友可見,得於應用程式之設定中關閉;

c) 瀏覽之技術資料(IP 位址、瀏覽器及裝置類型、請求之日期及時間),由基礎設施提供者記錄,以確保服務之運作及安全。

d) 使用者使用應用程式時所用之語言,與帳號相關聯,其他使用者無法看見;

e) 應用程式運作錯誤之自動回報:錯誤之技術訊息、發生錯誤之程式碼位置、應用程式版本、當時開啟之畫面、瀏覽器及裝置類型以及語言,與帳號相關聯,其他使用者無法看見。其中不包含使用者輸入之內容。

2.5 不予處理之資料。控管者不要求提供姓名、出生日期、地址、電話號碼或地理位置資料,亦不處理付款資料。控管者無意處理 GDPR 第 9 條所定之特種個人資料:請使用者勿將該等資料輸入暱稱、備註或訊息中。

2.6 相機。經使用者允許時,裝置之相機僅用於讀取應用程式之 QR 碼。影像於裝置上處理,不傳輸予控管者,亦不予保存。

第 3 條 — 處理之目的與法律依據

3.1 個人資料係為下列目的,並基於下列合法性要件而處理:

a) 註冊、帳號管理及應用程式功能之提供,包括其他使用者對個人檔案、已分享牌組及共同對戰之檢視:履行以使用者為當事人之契約(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b 款);

b) 傳送推播通知:使用者之同意,得隨時撤回(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a 款);

c) 檢舉與意見回饋之處理及服務之改善,包括以彙總形式所為之統計,例如帳號數量及其依語言之分布:控管者就應用程式正常運作及發展所具有之正當利益(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f 款);

d) 安全、濫用之防止及違反條款行為之查明:控管者就保護服務及使用者所具有之正當利益(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f 款);

e) 履行法定義務及回應主管機關之要求:法定義務(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c 款)。

3.2 控管者不為廣告或剖析之目的處理資料,亦不作成完全基於自動化處理之決定。

第 4 條 — 資料提供之性質

電子郵件地址及密碼(或透過 Google 帳號登入)以及暱稱之提供,為建立帳號所必要;未提供者,即無法使用應用程式。其他一切資料之提供均屬任意。

第 5 條 — 資料之接收者

5.1 其他使用者。下列資料其他使用者可見:暱稱、大頭貼、背景及頭像框;已進行之競技對戰場數、勝場數及其相應之百分比(勝率);已分享之牌組,任何持有其連結之人均可見;共同對戰,顯示於另一方玩家之對戰紀錄中;狀態(線上或對戰中),好友可見,但已關閉者不在此限。電子郵件地址、未分享之牌組、對戰紀錄及詳細統計,其他使用者不可見。

5.2 資料處理者。控管者使用下列提供者,其依 GDPR 第 28 條之規定代控管者處理資料:

a) Supabase,用於資料庫、驗證及圖像之儲存(伺服器位於歐盟境內之愛爾蘭);

b) Cloudflare,用於網站及應用程式之發布;

c) Netlify,用於 duellog.net 網域之註冊及管理。

5.3 獨立控管者。下列主體以獨立控管者之身分處理資料:

a) Google,於使用者選擇透過其 Google 帳號登入時;

b) 裝置通知服務之提供者(Apple、Google、Mozilla),於使用者開啟推播通知時;

c) 使用者之裝置直接自其下載部分內容之服務,該等服務將取得其 IP 位址:YGOPRODeck(卡片之資料及圖像)、wsrv.nl 及 images.weserv.nl(圖像最佳化)、Google Fonts(字型)、jsDelivr 及 cdnjs(技術元件)。

5.4 資料不予公開散布,亦不為商業目的讓與第三人,且不向其他主體揭露,但法律或主管機關之處分另有要求者不在此限。

第 6 條 — 資料向歐洲經濟區以外之傳輸

第 5 條所列之部分主體,其所在地或伺服器位於歐洲經濟區以外,尤其位於美利堅合眾國。於此情形,資料之傳輸係在具備 GDPR 第 45 條及第 46 條所定保障之情形下進行,尤其係基於與 EU–US Data Privacy Framework 有關之適足性認定,或基於歐盟執行委員會所通過之標準契約條款。如需進一步資訊,得向 info.duellog@gmail.com 索取。

第 7 條 — 裝置上之儲存工具

7.1 應用程式不使用剖析用途之 cookie,亦不使用統計分析或追蹤工具。第 3.1 項第 c) 款所定之統計,係取自帳號中已有之資料,不使用第三方工具,亦不觀察個別使用者之活動。

7.2 應用程式使用瀏覽器之本機儲存空間(localStorage 及快取),其目的純屬技術性:維持登入工作階段、保存偏好設定及排序、加快載入速度。因該等工具係提供使用者所要求之服務所絕對必要,依義大利第 196/2003 號立法命令(D.Lgs. 196/2003)第 122 條之規定,無須取得同意。

7.3 使用者得隨時於瀏覽器之設定中刪除該等資料,或以解除安裝應用程式之方式刪除之。

第 8 條 — 保存期間

8.1 資料之保存期間如下:

a) 帳號資料、個人檔案、牌組、對戰及好友關係:至帳號刪除時止;

b) 與推播通知有關之資料:至該裝置之通知關閉時止;

c) 邀請及進行中之決鬥:於其進行所必要之期間內;

d) 檢舉及意見回饋:於其處理所必要之期間內;

e) 瀏覽之技術資料:依各該提供者所定之期間;

f) 備份:於資料庫提供者所定之技術期間內,期間屆滿後即遭覆寫;

g) 錯誤自動回報:三十日。

8.2 帳號之刪除。使用者得自行於應用程式之設定中刪除其帳號。刪除將導致登入憑證、個人檔案及其圖像、牌組、使用者所記錄之對戰、好友關係、已封鎖之使用者名單、邀請及與通知有關之資料一併刪除。刪除於提出請求後滿七日生效;於該期限內,使用者得重新登入應用程式以撤銷之。大頭貼於提出請求時即予移除。

8.3 下列資料仍予保存,惟與已刪除之帳號不具任何連結:

a) 其他使用者所記錄、以使用者為對手之對戰,並載明對戰當時所使用之暱稱;

b) 經由連結分享之牌組副本(以匿名形式保存),以及其他使用者所儲存之副本;

c) 已傳送之檢舉及意見回饋,保存至第 8.1 項第 d) 款所定期間屆滿時止,但請求提前刪除者不在此限。

第 9 條 — 未成年人

依義大利第 196/2003 號立法命令(D.Lgs. 196/2003)第 2-quinquies 條之規定,應用程式僅供年滿十四歲之人使用。控管者不會在知情之情形下處理未滿十四歲未成年人之資料;如知悉有此情事,將關閉該帳號並刪除其相關資料。行使親權之人得向 info.duellog@gmail.com 通報此類情形。

第 10 條 — 資料當事人之權利

10.1 使用者得隨時無償行使 GDPR 第 15 條至第 22 條所定之權利,尤其包括:

a) 取得資料是否正受處理之確認、近用資料並取得其副本;

b) 請求更正不正確之資料;

c) 請求刪除資料;

d) 請求限制處理;

e) 對基於控管者正當利益所為之處理提出異議;

f) 以結構化、通用且機器可讀之格式接收其所提供之資料(可攜權);

g) 撤回對推播通知之同意,但不影響撤回前所為處理之合法性。

10.2 請求應寄送至 info.duellog@gmail.com,並以自帳號所連結之電子郵件地址寄送為宜。控管者於收受後一個月內答覆,於 GDPR 第 12 條所定情形得予延長。

10.3 使用者如認為資料之處理違反應適用之法規,有權向義大利個人資料保護監督機關(Garante per la protezione dei dati personali,www.garanteprivacy.it)或其居住或工作所在成員國之監督機關提出申訴。

第 11 條 — 安全

控管者採取適當之技術性及組織性措施以保護資料,包括通訊之加密、以不可逆之形式保存密碼,以及於資料庫層級施行之存取規則;依該等規則,每位使用者僅得查閱及修改屬於其本人之資料。如發生對資料當事人造成高度風險之資料侵害事件,控管者將依 GDPR 第 33 條及第 34 條所定之方式及期限為通知。

第 12 條 — 告知事項之修改

控管者得因應用程式之發展、所使用之提供者或法規之變動而更新本告知事項。重大修改將於生效前於應用程式內通知。

第 13 條 — 聯絡方式

info.duellog@gmail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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